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11月8日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間:991108日(星期一)上午93分至126下午234分至742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淑英 廖國棟 陳節如 黃義交 鄭汝芬 鄭麗文 田秋堇 徐少萍 楊麗環 黃仁杼 侯彩鳳 江玲君 劉建國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曹爾忠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郭素春 陳亭妃 葉宜津 黃偉哲 潘孟安 林滄敏 陳明文 彭紹瑾 翁金珠 簡肇棟 簡東明 郭榮宗 呂學樟徐耀昌 鄭金玲 潘維剛 劉盛良 吳清池 蔣乃辛羅淑蕾 蔡錦隆 趙麗雲 廖婉汝 江義雄 李復興 蘇震清 林明溱 林建榮 陳淑慧 朱鳳芝 馬文君吳育昇 康世儒 陳福海 顏清標 高金素梅 羅明才 (委員列席42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如玄

職業訓練局

局長

林三貴

勞工保險局

總經理

陳益民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代理所長

陳秋蓉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主任委員

黃肇熙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通軒

中部辦公室

專門委員

廖清輝

勞資關係處

處長

劉傳名

勞動條件處

處長

孫碧霞

勞工福利處

副處長

鄧明斌

勞工保險處

處長

石發基

勞工安全衛生處

處長

傅還然

勞工檢查處

處長

林進基

綜合規劃處

處長

顏冬榮

統計處

統計長

鄭文淵

會計室

會計主任

李秋月

政風室

主任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王尚志

行政院

主計處第一局

簡任編審

徐岱源

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

署長

沈世宏

綜合計畫處

處長

葉俊宏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處長

謝燕儒

水質保護處

處長

許永興

廢棄物管理處

處長

吳天基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處長

林建輝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

執行秘書

馬念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會

執行秘書

蔡鴻德

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室

執行秘書

蕭慧娟

會計室

主任

李玉香

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

簡任技正

李金靖

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簡任技正

張順欽

環境督察總隊

專門委員

林燕華

秘書室

簡任視察

周金塗

環境檢驗所

副所長

姜慶華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郭子哲

行政院

主計處

專門委員

李奕君

主  席:鄭召集委員汝芬

專門委員:張惠元

主任祕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陳坤明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王曉蘭

     專 林淑梅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無異議。

二、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精神病社區照顧關懷檢討計畫」,請查照。

三、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之公告,請查照。

四、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修正「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

五、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修正「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

六、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七、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本院第7屆第4會期第17次會議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時通過之1項附帶決議之說明,請查照。

八、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排放管道氫氟酸、鹽酸、硝酸、磷酸及硫酸檢測方法-等速吸引法(NIEA A452.71B)」之公告,請查照。

九、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空氣粒狀污染物中金屬含量檢測方法-原子吸收光譜法(NIEA A307.10C)」之公告,請查照。

十、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福利機構執行身心障礙者監護職務管理辦法」名稱為「社會福利機構執行身心障礙者監護或輔助職務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

決定: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十案,准予備查。

討論事項

一、處理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解凍案,共21案。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保險局預算解凍案,共2案、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解凍案,共6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凍結110,6811,000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參加勞工保險經費」凍結49,0547,000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會、漁會等投保單位辦理勞保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凍結869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凍結2841,000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凍結2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業務費凍結5654,000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動訴訟制度」業務費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做為勞工事務最高的主管,卻採用比派遣更差之「自然人承攬」,規避勞基法之正常僱用,顯然失職,爰將該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預算扣除「補助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等獎補助費外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許多政府機關大量進行勞務採購,以補充不足之人力,惟政府機關採購單位,未諳相關勞動法令,導致政府部門之勞務採購案屢見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為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政府部門帶頭違法事件繼續發生,爰將該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預算扣除「補助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等獎補助費外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項下「落實勞工退休制度」凍結1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項下「檢討、研修勞動基準法規,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凍結1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6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凍結20%,請安排報告案。

(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之勞動檢查僅檢查勞工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惟勞動條件檢查數量遠不及勞工安全衛生之檢查,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之統計,服務業已占台灣就業結構比率達58.78%,顯然勞動條件之檢查日益重要,爰將該會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凍結460萬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題出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

(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台灣從事服務業勞工,占全體就業人數五成以上,然該會歷年公告之勞動檢查方針皆以「安全衛生」為主,不僅與「勞動檢查法」立法意旨、法規內容有落差,另由於中央主管機關負有勞動檢查政策規劃、法規制定及業務監督等責任,其「重安全衛生、輕勞動條件」之政策方針,將導致為數眾多之服務業勞工之勞動權益,無法獲得有效、積極保障,爰將該會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凍結460萬元,俟該會通盤檢討、修正勞動檢查政策,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

(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除刪減3713,000元外,其餘凍結四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第9目「檢查所管理」凍結5,6625,000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身心障礙者業務」業務費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辦理本局重要業務評鑑及專案管考」業務費凍結22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二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不具公權力之事務性工作,委託民間單位辦理」業務費凍結四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就勞工保險局考核獎金預算22,2183,000元凍結二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就勞工保險局績效獎金預算22,3754,000元凍結二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項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預算172,6366,000元凍結五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立即上工計畫」預算1億元凍結五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及身心障礙者就、轉業暨創業輔導計畫」預算7,8691,000元凍結20%,請安排報告案。

(二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辦理定額進用績優機關表揚及身心障礙者就業宣導與服務費」預算1,198萬元凍結五分之ㄧ,請安排報告案。

(二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項下「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預算4,900萬元凍結1,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二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函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勞工權益扶助計畫」項下「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法律扶助行政經費」預算112萬元凍結4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委員鄭麗文、陳節如、黃淑英、廖國棟、黃義交、江玲君

田秋堇 楊麗環、徐少萍、黃仁杼及劉建國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等即席答復。)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單位預算解凍案,共9案及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預算解凍案,共11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98年度中科四期廢水排放之環評結果,非但不能持守環評單位審查之專業性,且失信於民,爰將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中科四期廢水排放繯評過程及決策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98年度所進行之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仍未就排放水、用水、污染等問題,提出完整改善方案,環評委員即以「有條件通過」初審會議,98年將審查之重大開發案,尚包括核能四廠、六輕相關、中科三期后里基地,較中科四期對環境之衝擊恐有過之而無不及,是否有其必要,應進行更謹慎之評估,爰併前案將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及「工業區下水道及生活污水管制」預算凍結25%,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預算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預算凍結2,72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98年度所進行之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仍未就排放水、用水、污染等問題,提出完整改善方案,環評委員即以「有條件通過」初審會議,98年將審查之重大開發案,尚包括核能四廠、六輕相關、中科三期后里基地,較中科四期對環境之衝擊恐有過之而無不及,是否有其必要,應進行更謹慎之評估,爰將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就中科四期等開發案至彰化、雲林地區舉辦聽證會,俟開發單位提出完整方案,再將聽證會結論與報告提交本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灰渣再利用及最終處置場委託處理」預算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空氣品質管理策略規劃及推動」及「全球大氣品質保護」預算凍結7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就該署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法規檢討及預防」預算凍結334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廣告費」及「宣導費」預算凍結1,8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第13項至第22項預算凍結2,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與宣導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項下之「執行氣狀及粒狀污染物、戴奧辛、重金屬或異味污染物等污染物排放稽查檢測」預算凍結1,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補助政府機關淘汰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推動使用大眾運輸系統等交通運輸管理措施預算凍結8,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推動都市綠化及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與碳匯經營管理」預算凍結1億元,請安排報告案。

(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資源回收之宣導與溝通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補助及獎勵回收清除處理暨再生利用」計畫項下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畫、充實資源回收設施及執行相關回收作業與宣導等預算凍結2億元,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就該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應變及整治之推動及執行」計畫預算凍結8,6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委員黃義交、黃淑英、田秋堇、劉建國、黃仁杼陳節如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沈世宏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處理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凍結案共21案,處理結果: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凍結110,6811,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參加勞工保險經費」凍結49,0547,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會、漁會等投保單位辦理勞保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凍結869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凍結2841,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編列4221,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計2111,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編列5497,000元,凍結200萬元案。

決議:預算繼續凍結170萬元,其餘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業務費凍結5654,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6,1941,000元,其中「健全勞動訴訟制度」業務費15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計75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預算扣除「補助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等獎補助費外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預算扣除「補助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等獎補助費外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一)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項下「落實勞工退休制度」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二)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項下「檢討、研修勞動基準法規,健全勞動基準法制」預算,凍結1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三)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6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20%案,計8667,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針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20%一案,為加強勞工安全及勞務執行場所範圍周邊民眾安全,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2週內提供今(99)年查核資料,並針對勞動場所安全管理提出有效計畫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該筆預算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玲君

連署人:侯彩鳳 鄭汝芬

(十四)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預算,凍結46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五)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共編列22,3207,000元,凍結46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 針對「以商務活動或專業人士名義邀請中國子公司員工來台研習受訓的企業」變相使用中國勞工從事實質工作,嚴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惟政府各相關部門卻包庇視而不見,放任企業引進中國勞工實質從事工作,嚴重損及我國勞工權益。況且行政院院長吳敦義99年10月20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承諾將針對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進用大陸勞工事件「複查」、「嚴懲」,但99年10月2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前往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檢查時,卻明顯放水配合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演出,複查過程充滿疑點與弊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身為保護全國勞工權益之最高行政機關,不應配合資方打壓工會、協助資方將資方管理幹部灌入工會企圖瓦解工會,爰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會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嚴格徹查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違法使用大陸勞工、打壓工會幹部之惡行,予以最嚴厲處分,並積極協助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被資遣之工會幹部及會員復職、責令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方不得再有瓦解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確保勞工應有之工作權。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劉建國 黃仁杼 黃淑英

陳節如

(十六)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除刪減3713,000元外,其餘凍結四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七)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推動落實當前勞動政策,辦理相關宣導業務」預算8713,000,凍結四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八)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9目「檢查所管理」編列28,3127,000元,凍結5,6625,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九)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第4節「身心障礙者業務」項下業務費233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二十)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第1節「綜合規劃」項下「辦理本局重要業務評鑑及專案管考」業務費1098,000元,凍結22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二十一)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第5節「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業務費800萬元,凍結四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二、處理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凍結案共8案。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勞工保險局考核獎金預算22,2183,000元,凍結二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勞工保險局績效獎金預算22,3754,000元,凍結二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項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預算172,6366,000元,凍結五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立即上工計畫」預算1億元,凍結五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及身心障礙者就、轉業暨創業輔導計畫」預算7,8691,000元,凍結20%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及身心障礙者就、轉業暨創業輔導計畫」預算編列7,8691,000元,凍結20%一案,因身心障礙者本就就業不易,政府部門需提出有效且可行性較佳之補助計畫,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2週內將今年度核定補助之計畫及後續追蹤補助成果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該筆預算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玲君

連署人:侯彩鳳 鄭汝芬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辦理定額進用績優機關表揚及身心障礙者就業宣導與服務費」預算1,198萬元凍結五分之ㄧ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項下「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預算4,900萬元,凍結1,000萬元案。

決議:預算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勞工權益扶助計畫」項下「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法律扶助行政經費」預算112萬元,凍結4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三、繼續處理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算凍結案共9案,處理結果:

(一)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2,26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計4522,000元。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二)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2,26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計4522,000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三)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及「工業區下水道及生活污水管制」預算凍結25%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針對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5目「水質保護」項下凍結1,1685,000元一案,為平息民眾恐慌,有效降低民眾之健康疑慮,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儘速辦理「光電業放流水檢測項目及放流水標準」,並於本(99)年1215日前完成發布作業,並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劉建國 陳節如 黃淑英

黃仁杼

(四)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預算11,3252,000元,凍結二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五)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預算26,1969,000元,凍結2,72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六)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2,261萬元,凍結四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國光石化之開發,除了二氣化碳排放問題外,對台灣國土、水資源之耗損、人民健康風險及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宣告為CR級(瀕危)之白海豚生存等影響甚鉅,故引發各界爭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於今(99)年10月28日通過決議,經濟部需依「行政程序法」在2個月內正式舉辦公正公開之「行政聽證」。鑒於本案之爭議性過大,需進行全面性之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為免發生不必要爭端,在經濟部完成國光石化「行政聽證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暫停將國光石化相關開發案提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大會)審查。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節如 黃仁杼 黃淑英

田秋堇

(七)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灰渣再利用及最終處置場委託處理」預算3億元,凍結二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案通過決議1項:

1.各焚化廠底渣及飛灰再利用之各項資訊(包括地點、利用方式等),各縣巿政府應公開於網路,讓民眾知悉,各縣巿政府焚化廠協助其他縣巿處理垃圾,所產生之底渣及飛灰,要由請託處理之縣巿自行妥適處理。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黃淑英

(八)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空氣品質管理策略規劃及推動」及「全球大氣品質保護」預算1,0463,000元,凍結7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九)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5目「水質保護」項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法規檢討及預防」預算3,348萬元,凍結334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四、處理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凍結案共11案,處理結果:

(一)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廣告費」及「宣導費」預算凍結1,8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二)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30,143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三)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四)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第13項至第22項計畫內容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五)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與宣導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六)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項下之「執行氣狀及粒狀污染物、戴奧辛、重金屬或異味污染物等污染物排放稽查檢測」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七)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政府機關淘汰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推動使用大眾運輸系統等交通運輸管理措施預算,凍結8,0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八)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推動都市綠化及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與碳匯經營管理」預算,凍結1億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九)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資源回收之宣導與溝通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助及獎勵回收清除處理暨再生利用」計畫項下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畫、充實資源回收設施及執行相關回收作業與宣導等預算,凍結2億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十一)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應變及整治之推動及執行」計畫預算,凍結8,600萬元案。

決議:准予依法動支,並提報院會。

五、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凍結案共21案及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凍結8案,業已處理完竣,提報院會。

六、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算凍結案共9案及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凍結案共11案,業已處理完竣,提報院會。

七、委員楊瓊瓔、侯彩鳳、江玲君、徐少萍、及鄭汝芬(2份)等5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另以書面答復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八、委員質詢內容未及答復部分及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儘速另以書面答復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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